2020-05-19 09:51:09 来源:同心县人民政府
为帮助全县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乡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及435名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就业创业证》且通过县场化手段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根据劳动者年龄、家庭困难情况等因素,建立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意愿的残疾人。
就业困难类型人员有以下11类: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失业的“4050”人员;
3、有劳动能力但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人员;
4、夫妻双方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2人或2人以上失业,无其他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
5、离异、丧偶者扶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7、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
8、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困难人员;
9、复员退伍军人;
10、戒毒康复、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等特殊群体就业困难人员;
11、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6个月以上失业且在城镇办理居住证的农民;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劳动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岗位设置
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岗位、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一)城镇社会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劳动力统计调查员以及为城镇和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交通协管、县政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托管养老等服务的岗位;县政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养护和景区、景点、公共场所的保洁、县城绿化维护等岗位。
(二)城镇社区公益性岗位。具体包括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机构在街道(乡镇)、社区开发的保洁、保养、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岗位。
(三)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村两委后勤保障服务人员、乡村居民公共配送服务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乡村护林员、河(渠)道维护员、环境道路保洁员、乡村“老饭桌”服务员、移民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