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0 10:09:35 来源:如东人才网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一)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01-15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16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若总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体能加试确定,以体能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如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jsrdks.com)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考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3.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二)公示及录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如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jsrdks.com)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与县劳动服务事务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因应录人员原因未办结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录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录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录用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资管理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其中:01-02岗位另加绩效报酬;10岗位另加社工补贴;13、16岗位另加出勤补贴。
具体待遇请咨询各招录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1996816(如东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咨询电话:15262881123 (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0513-81966016(县县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0513-80866819(县人民法院)
0513-84529912(县司法局)
0513-84133008(县政法委)
0513-81996862(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0513-84147010(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0513-84155803(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0513-84520883(县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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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等单位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xls如东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9日
原标题:2020年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等7家单位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news.rdrc.com.cn/content.aspx?id=335315236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