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15:00:17 来源:雷锋学院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注:当报考人数与招生计划比例小于5:1时,取消笔试环节)
1.笔试
笔试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17日9:00-11:00
(2)笔试地点: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3)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雷锋学院官网(www.lfxychina.com)公布。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雷锋学院官网(www.lfxychina.com)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雷锋学院官网(www.lfxychina.com)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雷锋学院官网(www.lfxychina.com)公布。确定为体检人选后,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雷锋学院官方网站(www.lfxychina.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试当天,考生必须出具由本人签字的《承诺书》(附件4),并且出示“辽事通”APP中的“健康通行码”,持绿色信息二维码且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
4.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5.考生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雷锋学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54265343
纪律监督电话:024-52650167
附件:
1.雷锋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
2.雷锋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承诺书
雷锋学院
2020年7月7日
原标题:雷锋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教学助理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fxychina.com/newsdetail.aspx?id=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