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3 16:21:06 来源:黄平县人民政府
2.网络报名。网络报名的人员于2020年7月22日9:00至2020年7月28日16:00期间到“黄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黄平县2020年招聘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张贴本人免冠正面照片),连同有关材料一起扫描并打压缩包发送到邮箱:1627955613@qq.com。(联系电话:18286557008,联系人:吴金励)
3.实地报名。报名人员于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8日期间(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持有关报名材料到黄平县就业局派驻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5号窗口)报名,现场填写《黄平县2020年招聘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还需提供1寸免冠正面照片)。报名乡镇单位的,可按照以上规定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名。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对服从调配的,可视报名情况与报名人员协商后调整至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够的单位进行面试。
(二)面试(7月30日)
面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用人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的报名通过的人员名单,通知报名人员于7月30日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7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面试结果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面试成绩,采取高分录用的原则确定人员。
(三)公示(7月31日-8月4日)
用人单位把通过面试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签订协议(8月5日)
公示期满后,各用人单位将情况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与招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和县就业局各执一份),双方约定服务时间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
(五)正式上岗(8月8日前)
招聘人员以签订协议日期为准3天内到岗。
四、相关政策
1.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我县属于三类地区,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7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有调整的,按新的标准执行。
2.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采取“先垫后补”原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按月向县社保局为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于当月15日前向县就业局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部分),不包括个人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3.服务期间,鼓励在岗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通过招录(招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计算工龄。
4.支持鼓励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就业。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
5.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照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人员,不享受相关政策。
五、纪律要求
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招募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招聘工作。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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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黄平县2020年招聘安置第一批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dnhp.gov.cn/xwzx/tzgg/202007/t20200723_61692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