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31 18:26:25 来源:义龙新区门户网站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8号)以及《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社〔2019〕119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现就2020年招聘安置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安置
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开发、统一调配”的原则,计划在全区范围内招聘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00人。
二、招聘安置时限
安置时限从聘用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21年1月1日起,如用人单位继续聘用,所有资金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19和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目前处于待业或失业状态的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易地扶贫搬迁户大学生和边缘户为重点优先安置对象。
2.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指大龄、残疾、生活困难等失业人员。具体是指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县级认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4.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正在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登记范围的未参加社会保险、不符合低保条件、处于未就业状态但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年龄在男59周岁以下,女在49周岁以下。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违法犯罪被处理人员。
3.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及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含股东)、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6.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四、招募方式及程序。
根据招聘计划,以“相对集中、简易方便”为原则,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直接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按高分录用原则确定。招聘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义龙新区政治部负责招聘的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