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5 11:51:07 来源: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的精神,廉江市拟招聘7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聘用期限2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廉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重点群体服务岗位:2人。
2.廉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扶贫服务岗位:2人。
3.廉江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就业失业登记岗位:2人。
4.廉江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及指导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即2019届、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优先聘用原则。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有关证明材料);
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三)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招考,按岗位分类计分排名,遵循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原则,剩余名额从其他考生中择优聘用。
1.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大于招聘岗位人数,则以分数排名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入围困难高校毕业生名单并进行面试。最后按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资格。
2.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则合格分数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直接获得体检资格,空缺招聘岗位由其他高校毕业生以笔试成绩排名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最后按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12日(共3天)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廉江市人社局一楼职介大厅(廉江大道北63号)。
3.联系电话:0759-6628565。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报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