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1 17:45:59 来源: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考资料(其中,《报名表》必须采用Word格式、其他证件材料以及书面证明采用PDF格式编辑):
1.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所在院校学生就业部门须提供学籍证明原件);
4.户口簿;
5.优先聘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证件;
6.考生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
7.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240*320(宽*高),照片大小为100kb以内。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领取准考证:
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凭身份证到汕尾市城区城南路444号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资格审核
1.面试资格将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以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如面试资格审核对象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则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对象进行审核,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名次且资格审核合格,则一同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考生需提供纸质材料(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优先聘用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查验审核后立即退还考生)。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
2.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排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相同条件下,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3.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