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1 17:45:59 来源: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一)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依考试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体检事项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三)公示
对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汕尾市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区直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统一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
3.聘用人员服务期间的档案、户籍关系按规定办理,其党、团关系直接转至汕尾市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七、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考生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通知)。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均以“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七)本次公开招聘所招用人员若按规定时间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安排补录,补录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岗位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
八、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报名考试相关事项及招聘有关政策事项咨询联系汕尾市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660-336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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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城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docx
2020年度城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x
2020年度城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承诺书.docx
汕尾市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汕尾市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11日
原标题:2020年度汕尾市城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
文章来源:http://www.swchengqu.gov.cn/swchengqu/jjcq/gsgg/content/post_621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