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6 15:58:31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精神,现就做好清远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招聘条件和对象
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勤奋工作;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会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无犯罪记录。
招聘对象: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清远市户籍毕业2年以内且符合以下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面向2019届和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第一批:毕业2年以内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第二批:分四种情况: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且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优先招录第一批对象,如果第一批人员报名人数不足,则从第二批对象中吸纳报名。
不接受已批准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人员报名。
二、岗位范围和工作职责
岗位范围: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岗位。
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创业服务活动等相关工作。
6.到城乡社区兼任党组织书记助理(党员身份)或居委会主任助理,协助社区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等相关工作。
三、岗位招聘计划安排
全市共开发51个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开发市本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 个,县(市、区)共49个,其中:清城区7个、清新区7个、阳山5个、连南4个、连州7个、连山4个、佛冈6个、英德9个。各县(市、区)人社局结合本地实际,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县本级可留用1名,剩余岗位需安排到乡镇(街道)一级。
四、薪酬待遇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当地县级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市本级2个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岗位的薪酬待遇,按清城区标准执行。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08月26日-09月02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2020年08月26日8:30分至09月02日18时,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sydwzl.com/gdqyszp/)按《清远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信息表》的要求,结合自身条件自行报名。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3.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在2020年9月9日9?00-9月11日18:00到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