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4 14:03:34 来源:于都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乡镇、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专岗聘用管理,充实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决定组织实施于都县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含6个部门的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共计8个岗位(一村一辅警、一村一司法调解岗、乡镇司法专职调解岗、退役军人服务岗、就业和劳动保障岗、安全监督岗、劳动监察执法辅助岗、扶贫岗),计划招聘607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辅警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为精简人员、节约经费,此次招聘实行一人多岗,一村一辅警和一村一司法调解员合二为一;就业和劳动保障岗、安全监督岗、劳动监察执法辅助岗整合为一个岗位;乡镇专职司法调解员岗为一个岗位;退役军人服务岗和扶贫岗整合为一个岗位。退役军人服务岗共招聘280人(其中各乡镇村级扶贫专干转岗兼职180人,退役军人招聘86人,贡江镇居委会招聘1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其他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2.学历条件:
除附件2明确的学历条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具体详见附件2。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10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10月12日为报名第一天)。
4.户籍条件:
报考设有“限××县户籍(或生源)报考”条件的岗位,须提供户口簿或高中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户籍要求是指公告发布之日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该县户籍;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四)加分条件
1.乡镇司法专职调解员:法律专业者优先录用,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总成绩加1分。
2.其他岗位:贫困劳动力、本乡镇户籍报考本乡镇岗位的优先录用,符合其中一项优先录用条件的,总成绩加1分,不累计加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人社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实施招聘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14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