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0 14:33:24 来源: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岗位1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若进入技能测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比例不足1:5比例的,按实确定。
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
(3)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
数)。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
2.成绩计算(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⑴岗位01~07、10、1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⑵岗位08、09、11、1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⑶岗位1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
3.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进行公告。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工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1868075
咨询电话:0513—88921662
六、本简章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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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原标题: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20201009
文章来源:http://www.haian.gov.cn/hasrsj/tzgg/content/c3d7cc6b-f644-469f-a448-8bf58fe27f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