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5 12:06:15 来源:岚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和《关于印发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日人社字〔2020〕48号)有关规定,以及2020年日照市岚山区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四十五周岁以上、男性五十五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的失业人员)可直接参加公益性岗位报名;其他就业困难人员须一年内接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介绍服务三次以上(服务记录应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仍未能实现就业的,可以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类别具体包含以下类型: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被认定为农村贫困人口);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父亲或者母亲;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残疾人证》人员;
7、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8、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9、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安置计划以及各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自主选择合适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填写《日照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23日
报名地点: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13号窗口
联系电话:0633-2612031
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并填写《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3)。人社所初审通过后,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16号窗口进行审核认定。已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后可直接报名。
三、招聘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报名材料汇总、审核,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合格分数线应在60分以上。面试后,就业困难人员未能聘用到报名岗位的,可根据岗位的招聘条件在面试合格线以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调剂一次单位,调剂后,岗位仍未有符合人员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此岗位计划。
四、聘用管理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普通公益性岗位补贴总额3984.30元/月,其中岗位补贴3203.01元,社保补贴781.29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服务期3年,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服务期满后,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不再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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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3日
原标题:2020年日照市岚山区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rzlanshan.gov.cn/art/2020/10/13/art_32659_9882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