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3 08:53:25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届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就办〔2020〕3号)等文件精神,荔湾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描述
(一)岗位名称、人数及聘用期限
荔湾区基层社区工作者10人,聘用期限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二)岗位描述
协助居民委员会建设及居民自治工作;协助社区服务、社区治理、社区活动、志愿者服务及慈善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疚人、未成年人、来穗人员权益保障等工作;积极参与并组织居民群众开展社区自治活动,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协助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在荔湾区民政局、街道、社区开展工作。
二、招聘对象
(一)人员类型
招聘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的建档立卡等生活、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具备城乡低保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等证件之一);
2.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勤奋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须国家承认,在聘用前需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18时-10月25日17时截止。
2.报名邮箱:lwmzsqk@sina.com;文件标题必须注明“姓名+社区工作者岗”。
3.报名材料:(在报名结束前,即10月25日17时,未能提供如下材料的不予受理)
(1)《广州市荔湾区2020年度基层社区工作者服务岗位吸纳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书(如暂未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需出具由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5)有关证明材料
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特困职工优待证、扶贫卡、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等证件之一;
②如应聘人员属本市以外户籍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或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第(1)(3)-(5)项材料均需扫描或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区民政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审查结果将通过发件电子邮箱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