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9 19:02:27 来源:瓮安县人民政府
根据《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府办函〔2016〕38号)要求,结合《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聘用时间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名,用于参与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工作。聘用时间从2020年11月—2020年12月,共计2个月。聘用期结束后视其工作表现进行续聘等。
三、公开招聘条件
具有瓮水街道户籍或在瓮水街道辖区内常住一年以上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能使用智能手机及Word、Excel等基本的办公软件操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女18—49周岁,男18—59周岁,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中的“4050”人员;未就业的退役军人。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五)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员;
(六)瓮水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七)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日—10月31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瓮水街道办事处人社中心(原交警队一楼大厅)(联系人:方怀成 0854—4859861)
(三)报名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瓮水街道户籍的在居住地社区出具证明材料;在瓮水辖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非瓮水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地社区证明材料并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