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2 17:07:39 来源:海伦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稳就业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我市工作需要面向社会为相关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为5个单位招聘29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2020年海伦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户籍为海伦市城区内户籍(户籍迁入海伦市城区内时间为2019年11月2日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日之后出生)的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3、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报考人员的聘用需符合《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3)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4)现有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公告于2020年11月2日在海伦市电视台和海伦市政府网站发布7个工作日。海伦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海伦市人民办事中心五楼524室
3、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11月10日(周六、日不休息)。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