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1 10:09:04 来源:莘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根据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聊人社字〔2020〕33号)规定,现就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无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能够胜任岗位需要的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
二、岗位职责及招聘计划
计划招用100名乡村公益性岗位,负责村(社区)的保洁保绿、公用设施维护等乡村公共服务工作。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有意愿的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向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报名表。
四、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和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性质为灵活就业的小时工。公益性岗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山东省政府公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5元)确定,每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为1小时。为安置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岗位补贴不得与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同时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月份的上月月底退出公益性岗位。
咨询电话:0635-7311595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
原标题:2020年莘县关于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sx.gov.cn/sxxxgk/xzfbmxxgk/xxrlzyshbzj/202011/t20201110_3442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