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6 14:48:54 来源:利津县人民政府
为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利津县政和劳务公司受利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委托,现面向全县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公益性岗位共计 13个,招聘人数、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利津县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二)根据《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之前有单位就业并且正常缴纳五险的,目前为止失业一年以上);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9.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力;10.刑释解教人员;11.随军随调家属。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校学生;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3、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4、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录程序
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报,招录工作按照申请报名、资格确认、考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1、申报时间:2020年11月19日— 11月20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申报地点: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利津县欧式街南首路东)。
3、申报材料及要求:
共性材料: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②《利津县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申报登记表》(附件2,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需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
个性材料:①户口原件(第2、3、4类人员提供)。②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当地农业部门或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有关材料)。③刑释解教人员(相关司法文书)。④随军随调家属(部队、民政或军转部门提供的材料)。⑤如招用条件中有学历、专业技术或职业资格等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
提供个性材料的需提交复印件1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整个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采取笔试、面试、走访调查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进行考试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及工作期限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续至退休年龄,工作期满后退出公益性岗位。
六、有关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公益性岗位招录所有环节均提供免费服务,不要求申报人员通过ATM机及其他任何形式转账或现金支付,请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3、求职者申报、考试期间需佩戴口罩进场,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码,严格按照招录工作统一安排,按时参加。
其它未尽事宜,由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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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原标题:2020年利津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ijin.gov.cn/art/2020/11/16/art_37305_100201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