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3 16:19:16 来源:东吴人才热线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帮扶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2020年我区将面向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此次共招聘3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2019届和2020届苏州市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3.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2)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3)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
(4)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5)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2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
苏州市吴中区户籍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2020年吴中区各镇(街道、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公共卫生、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计生管理服务等。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简章发布。11月20日起,个人可通过“东吴人才热线”( http://www.dwrc.cn) 查询。
(二)个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于11月23日至11月25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吴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吴中区塔韵路178号人力资源大楼三楼就业服务科)进行现场报名和相关资格审核认定。
报名及资格审核认定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近期1寸证件照2张、报名表。
②以“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条件报名的,携带经民政部门认定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和证件;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携带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有关材料。以“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携带有效期内城乡低保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携带总工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特困职工救助证》;以“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2个月及以上”条件报名的,携带《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③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考试方式
1.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的(男、女人数分别计算),进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