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4 17:02:07 来源:丰泽区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购岗工作人员6名,岗位聘用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表现优秀的续签劳动合同。具体岗位详见《丰泽区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泉州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招聘公告将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看丰泽”和“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上进行发布。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12月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二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丰泽区泉秀路灯福街61号)。
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填报《丰泽区2020年政府购买劳动保障监察辅助人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1寸免冠相片2张。
4.本次招聘无需缴纳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