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30 16:32:03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届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就办〔2020〕3号)精神,现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情况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广州市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就业中心”)招聘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人员30名,招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分配,具体分配如下:见附件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
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
毕业2年以内,即2019届和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及专业条件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二)准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并服从工作安排。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4.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所列处分的期限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5号区就业中心1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四)现场报名材料:
1.《2020年广州市增城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1);
2.《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要求:
报名前请自行下载填写《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1)、《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2)两份材料,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后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其中附件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写好岗位代码后不能更改,并在相片处贴上小一寸彩色近照。
五、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卷面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成绩等均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