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30 16:32:16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322号)及《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届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就办〔2020〕3号)的工作要求,南沙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3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23人,统筹分配至南沙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南沙区内)。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
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岗位安排,毕业2年内(2019届和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落款日期起算)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困难高校毕业生类型进行报名: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残疾等级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专业及学历条件
专业:不限。
学历:本科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放宽至大专。
(三)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水岸广场东区5楼(南沙国际人才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南沙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报名表》、《考生健康承诺书》、《资料目录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鉴定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及学位鉴定书,大专学历提供学历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
5.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优待证》、《扶贫卡》、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人员的,非广州市的失业登记人员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的《就业创业证》;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广州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需提供证明,非广州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五)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