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2 09:02:40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3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称、人数及聘用期限
招聘单位: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招聘岗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
招聘人数:4人
聘用期限:2年(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
(一)人员类型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吸纳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大专或以上),包括毕业学年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2年以内的毕业生。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需达到合格分数线):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3.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大专或以上),包括毕业学年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2年以内的毕业生;
4.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所招聘岗位职责与义务;
5.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服从工作安排。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处罚的;
3.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须国家承认,在聘用前须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