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3 13:54:47 来源:襄城检察公众号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为一份综合试卷,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的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因体检不合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核
考核由襄城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治观念、思想作风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体检合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管理和待遇
1、管理。聘用人员确定后,由襄城县众合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报到安排上岗工作,襄城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有其他解除合同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待遇。招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为1700元/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县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除以上待遇外,根据岗位职责确定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专科生1750元/月、本科生1850元/月、研究生1950元/月(工资标准依据襄政〔2017〕1号文件规定),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录取人员在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次招聘公告仅对本次招聘有效。
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对本公告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4-3817219
襄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日
原标题:【公告】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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