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9 14:57:00 来源:绥化市人民政府
为解决市直部分单位人员紧缺问题,经市政府同意,为绥化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18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18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绥化市北林区户籍的未就业或失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满18周岁, 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1日间出生),全日制国家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工商营业执照人员和有单位并正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与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 1张。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