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1 15:15:39 来源:诏安县人民政府
(四)体检
1、按拟选聘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量化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
4.进入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期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选聘资格。
5.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不再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的报名人员,由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级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初选时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聘用
1、选岗
按量化考核成绩选岗,成绩相同由颁奖单位级别高的或奖项级别高的优先选岗、相同级别奖项以获奖数量多的优先选岗,有岗位空缺则从应聘者中按照量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征求志愿选岗,直到选满为止。
2、公示聘用
选岗、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各乡镇签订《聘用合同书》,纳入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应在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聘用合同。
若出现提前解除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报县毕业生办备案。
(七)补贴标准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补贴的薪资待遇,参照诏安县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最低工资标准有调整的可同步进行调整(不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列支)。
附则
1、“未就业”是指高校毕业生在相关平台查询不到以下记录: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医保或个体工商户。
2、“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2020年12月前退役,且服役前为诏安县生源并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服役前为诏安县生源并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大学生,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于2020年12月前毕业。
3、对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由县毕办协调聘用单位,立即作出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诏安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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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量化考核表.docx
诏安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诏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0年12月11日
原标题:诏安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方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aoan.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60513562825510000&siteId=60427932486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