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1 10:13:00 来源:盐源县人民政府
以上材料属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属证明材料的收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出具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的,不予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 -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盐源县人民法院特殊工作需求,本次招聘采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不设招考比例,总成绩=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用。
(一)面试
1.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二)技能测试
1. 完成面试后直接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2. 技能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所有考试工作结束,于考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
五、体检
(一)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录取人员中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后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含尿检)。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含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含尿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含尿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须经“盐源县人民法院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六、考核由单位对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出现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中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七、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 拟定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在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招聘手续并备案
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的拟招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资福利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工资薪酬标准不低于凉山州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可根据工作强度适当增加劳动报酬。其他的按照盐源县人民法院绩效考评方案,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二)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三)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符合招考条件的,可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招考试或其他应聘;
(四)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十、聘用年限及管理
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本单位负责对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聘用合同》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本次聘用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为3年,解聘时不支付经济补偿(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源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4-636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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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盐源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anyuan.gov.cn/xxgk/jbxxgk/tzgg/202012/t20201231_1795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