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8 11:50:56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随着民法典的问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法律,也想知道民法典的编纂对我们的生活到底有什么影响。编纂民法典并不是制定全新的民法,而是对现行诸多单行法律规范等进行科学整理,并对已经不适应当下特定物质条件的法律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民法典的完善也呈现了诸多亮点,这些亮点的出现,小到影响考试中的民法问题,大到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继承权中的代位继承方面,民法典又做出了何种修改呢?
原来的《继承法》只规定了孙子女、外孙子女有代位继承权,而没有规定侄、甥的代位继承权。新法的变化其实更加体现了国家不与老百姓争利的精神。为什么这样说呢?比如说,按照现有的《继承法》,王大一有一个儿子为王中一,王中一育有一子为王小一,除此之外,王大一还有一个哥哥为王大二,王大二有一子叫王中二。兄长王大二早于弟弟王大一死亡。如果王中一先于王大一去世,王小一作为王中一的直系血亲可以代替其父亲王中一继承其爷爷王大一的遗产。但是如果孙子王小一也早于王大一死亡,则王大一既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也没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王大一的财产就要收归国有。但是按照新的《民法典》,在王小一先于王大一死亡的情况下,王大一的哥哥王大二先于王大一死亡,王大二的子女,也就是王大一的侄子可以代替王大二继承王大一的遗产,由此,王大一的财产得以给其亲属,而不会被收为国有。
被继承人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民法典》的修改将私人的财产在制度上更加将其作为私人财产予以保护,代位继承范围的扩大正是强化了我国对私人财产的保护,体现了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以及个人私人财产的平等性,也彰显了我国对人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