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2 12:19:06 来源:台江县人民政府
(三)签订合同(2月18日-20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用人单位与被招聘人员签订不超过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和县就业服务中心各执一份),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双方约定服务时间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
(四)正式上岗(2月20日前)
招聘人员以签订协议日期为准3天内务必到岗。逾期无特殊情况、且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和向县就业服务中心报备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城镇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待遇。
(五)补聘程序。
本次招聘因名额有限,资格审核合格未得到安置的,作为拟备用人员安排,待本年度退休、辞职(辞退)的名额空出来后中按条件困难排名实行补聘。
如报名时间出现顺延情况,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视情况作顺延、调整。
五、相关政策
1.我县属于贵州省三类地区,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70元/月。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有调整的,按新的标准执行。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的60%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发放,40%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2.城镇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补贴只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3.支持鼓励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服务期间通过多种渠道就业,有序退出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扩大就业面,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公益性”属性。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
4.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未能完全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的人员,不享受就业相关政策。
六、纪律要求
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招聘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招聘工作。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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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
原标题:2021年台江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taijiang.gov.cn/news/tzgg/202102/t20210201_66641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