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7 10:54:38 来源:灵璧县人民政府
人社部门对上述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
(二)公益性岗位的相关补贴
用人单位应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按月足额支付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和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1.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按照先缴后补的方式给予全额补贴,由用人单位按季度申报。
2.岗位补贴。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按照灵璧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每月给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岗位补贴。
按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数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300元的单位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吸纳人数给予用人单位每人1000元一次性岗位补助。
3.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4.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仍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三、岗位申报程序
(一)岗位申报
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可向县人社部门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安置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应通过劳务派遣或外包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管理。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报告、《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其他必需材料。
(二)岗位确定
根据因需定岗、科学开发的原则,县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合理核定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的种类、数量,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
(三)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岗位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27日。
受理部门:县人社局(就业人才中心)
联系人:陈兴达联系电话:6022095
电子邮箱:lbxjyrczx0706@126.com
地址:政务新区北部县人社局大楼505室
附件: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
原标题:灵璧县2021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公告
文章来源:http://chizhou.offcn.com/html/2021/03/75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