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3 11:24:35 来源:秦州区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和《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秦州区人社局根据各有关单位的用工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招聘秦州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2名,其中:政协天水市秦州区委员会办公室政务协管员6名,天水市秦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档案协管员3名、后勤协管员3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信协管员6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治安协管员4名、环境保洁员4名、服务引导员2名,玉泉观景区服务中心环境保绿员5名、环境保洁员10名,天水市秦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保协管员3名,天水市秦州区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社保协管员3名,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劳务协管员3名,天水市秦州区信访局信访协管员3名,天水市秦州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中心社保协管员1名,秦州区籍口镇镇政府就业协管员2名、劳务协管员2名,秦州区天水镇镇政府劳务协管员2名。上期未完成招聘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继续选聘,报名地点、联系人不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天水市秦州区城镇户籍;
(三)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经秦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应聘人员所在社区、街道的推荐意见;
(六)具有与应聘岗位工作性质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具体包含以下类型: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城镇失业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自愿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3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6、《秦州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7、聘用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名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6日(节假日除外),各用人单位的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1、政协天水市秦州区委员会政务协管员:天水市秦州区民主东路53号政协天水市秦州区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