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5 19:02:35 来源:东海县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加强基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9〕161号)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连人社规发〔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面向本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2021年上半年面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条件中的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六)本次招聘对象限东海县户籍,2018年以来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或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就业创业证》)。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东海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5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3日09:00-5月6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4月23日-5月7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4月23日-5月7日每天的0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4月23日09:00-5月8日12:00。
政策咨询电话:0518-80196850(受理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问题)。
考务技术咨询:0518-87027336(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考试等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702733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公告笔试时间与《东海县2021年万帮劳动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笔试为同一时间,请考生注意不要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岗位。
5.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6.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