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9 13:35:37 来源:庐江县人民政府
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我县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1.具有我县户籍或夫妻一方为我县户籍的;
2.现在我县工作或夫妻一方在我县工作的;
3.报到证开到我县的。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2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解聘)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我县现在聘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时间计算到报名时);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自主择岗及聘用的程序进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庐江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庐城镇文昌路66号)。
报名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以夫妻一方具有我县户籍报名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现在我县工作或夫妻一方在我县工作报名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夫妻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笔试前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经复审查实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收费标准: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即办理缴费手续。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面试入围人选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各岗位报考比例须达到“N+1”的比例方可开考(N为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星期六)9:00-11:00。
考生在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下午2:30-5:3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时不领视为主动放弃。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还需由考生出具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也要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经查分环节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岗位招聘5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执行。《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合成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五)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情况报县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