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3 18:17:57 来源:葫芦岛南票区政府网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区公开招聘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公益),招聘人数50人,原则上从事机关窗口单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户籍要求:具有葫芦岛市南票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为南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毕业生可视为南票区户籍)。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信网可查),专业不限;
(五)年龄要求:199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的;
(七)符合公务员政审标准的;
(八)曾安置过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不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与管理
(一)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实行全日制工作制,签订岗位用工合同。统一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岗位补贴(含五险一金)按1900元/人/月标准一定三年。
(二)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用人单位和人社就业部门双重管理,统一执行考勤办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和聘用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