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1 09:20:27 来源:济阳区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经协商确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到济南市济阳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劳务服务。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招聘10人,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派遣至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工作(具体负责动物防疫、检疫、无害化处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工作岗位由济南市济阳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听,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安排;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至2003年9月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六)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笔试成绩加5分(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饲料与动物营养、兽医医药、动物防疫与检疫、兽药生产与营销、特种动物养殖及其它相关专业);
(七)报名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4.正在接受审查或处于处分期内的;
5.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6.不适合从事聘用岗位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5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济南市济阳区汇鑫路58号A2-505(农业农村局西临)。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现场提交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和资格审查,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因疫情原因,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通行码。体温和健康通行码正常,方可进入报名现场。为避免人员聚集,报名现场将控制报名人员数量,请报名人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一份,《疫情防控承诺书》一份;
2.6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蓝底照片(在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