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7 10:39:18 来源:张家港市教育局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管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成绩计算:按照A06-A10岗位笔试40%和面试60%,A13岗位实操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所有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实操)分高者;面试(实操)成绩仍相同的,取技能加试分高者;再相同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考察(政审)。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市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5.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市同类公益岗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155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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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1年9月6日
原标题:2021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gedu.cn/Item/78738.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