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9 11:21:08 来源: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近期免冠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所需证件。2001年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交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交在人社部官网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Omp.do?method=fwdPageJgyxCertInfoEntry)上查询的信息截图。
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9日14:00—9月18日18︰00
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考生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购买服务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书记员岗位
笔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机试。理论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机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和正确率。
理论考试和机试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理论考试和机试成绩按3:7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机试设置速录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速录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试范围资格。
2.其他岗位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根据笔试成绩(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书记员岗位报名人员机试成绩须达到速录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如达不到1:3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