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3 16:12:41 来源:托克托县人民政府
八、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工作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相关配套文件规定进行;报考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所属岗位的考生,体检时同时还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以实际通知体检时间为准,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生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在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报告,报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考人员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经报考人员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放宽。未经允许且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报考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所属岗位的考生同时还需参加政审。政审由托克托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政审不通过或放弃政审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四)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五)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十、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制外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自确定聘用之日起签订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
(二)薪酬待遇。
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接诉即办综合岗位,托克托县融媒体中心摄像记者岗位、文字记者岗位、全媒体记者岗位、全媒体编辑岗位,中共托克托县委党校教师岗位、党校教辅人员岗位,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托克托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教师岗位、专职卫生保健医生岗位,托克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综合保障岗位,托克托县黄河湿地管护中心基层综合服务岗位、纪念馆工作人员岗位,托克托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综合服务岗位,托克托县林业和草原保护中心森林草原保护岗位,托克托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业运行监测岗位,托克托县旅游服务中心文体旅游综合服务岗位,托克托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服务岗位,托克托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中心应急保障岗位,托克托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综合服务岗位,托克托县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水资源与水生态监测岗位,托克托县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农牧业信息平台综合保障岗位,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发工资的80%执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托克托县公安局警务中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二),薪酬待遇参照托克托县联防队队员现行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8528587
监督举报电话:0471-8520392
本简章由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原标题:托克托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tuoxian.gov.cn/zwgk/tzgg/202109/t20210923_1029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