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购买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服务岗位,主要用于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阶段性就业,属过渡性岗位。开发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目的是通过基层锻炼,进一步提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二次就业奠定良好基础。安徽省从2012年起连续3年,每年提供不少于4000个公益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012年、2013年,安徽省人社厅与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联合下发的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文件中,均明确公益性岗位被聘用人员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年均工资收入不低于18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待遇;办理社会保险,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实行动态管理和建立退出机制,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
“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四个基层服务项目,是国家有关部委为解决基层特殊岗位人员紧缺问题而开展的项目,服务期间待遇、服务期满安排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