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5 15:54:35 来源: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2)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3)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4)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5)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1)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2)失职渎职的。
(3)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6)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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