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9 12:37:54 来源:新疆党建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组领导、党管人才;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以德为先、注重能力。
二、招聘数量及基本条件
1、招聘数量
招聘合同制书记员40人,其中维吾尔族书记员岗位18人,哈萨克族书记员岗位1人,柯尔克孜族书记员岗位1人、蒙古族书记员岗位1人,族别不限书记员岗位19人。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至1998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5)计算机听打录入速度快、差错少;
(6)认真细致,踏实肯干;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和蒙古族书记员岗位,须会使用维吾尔族、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和蒙古语书写及计算机录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职及离退休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或近姻亲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的。
温馨提示:
加公益岗考试交流QQ群:421174571可以和更多考友交流、获取更多备考资料、视频课等资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