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2 10:57:31 来源: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管理。受聘人员接受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由各乡镇(街道、农场)负责管理。
(四)要求。受聘人员上岗前应接受相关培训,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后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服从乡镇(街道、农场)管理。合同期满,对年度工作不称职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由乡镇(街道、农场)残疾人联合会对其进行戒勉谈话,留用观察三个月,期满后称职的予以续聘,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选聘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等环节的重要证件,应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普宁市公开选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告
点击下载>>>
普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2日
温馨提示:加2016年10月10日公益性岗位备考指导可以和更多考友交流、获取更多备考资料、视频课等资料哦~更多公益岗考试信息,请点击公益岗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