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5 14:02:14 来源:清远市人才网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1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共10个工作日),咨询电话:。
2.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连江路15号清远市人民检察院7楼政治处。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下载、按要求完整填写《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与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与报名表存档备查: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身份证;
③近期小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底色不限。
报名表未按要求填写、未贴照片或材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清远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职位表》中的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4.公布报名审核情况。通过报名审核,同意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于2016年11月16日前在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网址附后)公布。
5.领取准考证时间。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在2016年11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现场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6.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