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5 16:45:03 来源: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苏州市就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帮扶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保就〔2016〕16号)精神,决定在我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各镇(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基层民政、基层卫生、计生、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3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2016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
1.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2015届和2016届吴江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由民政部门确定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2)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3)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低保及低保边缘的家庭高校毕业生;
(4)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5)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