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8 17:55:22 来源: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x35%+电脑技能测试成绩x35%+面试成绩x30%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政审
1.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2.政审工作由本院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差额递补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因不合格或者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递补。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合格后,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对不能胜任司法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不予以聘用。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是否续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确需续聘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再续聘的,应当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有关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
2.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6年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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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2016年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