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9 03:48:02 来源: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增强政法综治工作力量,结合我区特殊人群管理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社会治理特殊人群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注重才能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指标及岗位安排:社会治理特殊人群协管员 100名,其中男性70名,女性30名,根据综合成绩和工作需要安排到合川区30个镇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至199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三)1.户籍为合川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在合高校应届(2016年夏季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基层社会治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基层社会治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