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2 14:04:52 来源:庐江县政府网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10日,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庐江县人社局事业科(文昌路66号305室)。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夫妻一方为我县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退伍军人报考交通协管员、应急维稳处突人员、协警岗位的,还需同时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经复审查实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收费标准: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即办理缴费手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面试入围人选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各岗位报考比例须达到“N+1”方可开考(N为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
交通协管员、应急维稳处突人员、协警岗位人员采用体能测试与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它岗位人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体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