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2 14:04:52 来源:庐江县政府网
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4、成绩计算
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书记员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即汉字录入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依次排序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形成考察材料。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等额有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