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2 17:11:40 来源:黄石人事考试院
五、资格审核确认
待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后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需提交所在院校的在读证明)、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提供的已婚者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到黄石市残联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园路18号707室,联系电话:),复审时间另行网上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确定
1、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2、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如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用人单位同意核准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3、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入围面试的人员中有弃权的,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考生在外地难以提供的或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二)面试方法
面试总分100分,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岗位特点,以现场答辩和专业测评等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应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后,以考官有效分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