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6 10:42:10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因工作需要,郎溪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察院校类毕业生优先录用。
6、服从县司法局工作安排。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录用: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因违法犯罪嫌疑正接受调查处理的。
(2)县级以上教育、人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提供虚假报考证明材料的。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