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6 10:42:10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体检与考核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司法局成立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对因体检或者考核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折合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招聘的每个环节均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聘用和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司法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两个月,期满合格者可以续聘。聘用人员基本工资为1800元(含试用期)。此外,还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县司法局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考核、使用,期间如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县司法局可随时按合同予以解聘。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郎溪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的公告
郎溪县司法局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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